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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920106)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林 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泰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 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林泰新材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币及自有资金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 号), 同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