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保荐机构编号: | Z22831000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48 号)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安新材"、"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69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165,094.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73,524,905.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40 号"《验资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安 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天安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