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新材(60372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中,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 序号 | 督导事项 | 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工作制度,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持 | | | 划 | 续督导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 保荐机构已与天安新材签订保荐协议,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 | |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 权利和义务 | | |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48 号)核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安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