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 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森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23.23 (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