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森泰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股份"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森泰股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6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56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8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23.23(不含税)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961.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划 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收款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 月12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