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在对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 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 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 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5 年 4 月 17 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