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锐钴业(300618) -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 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对此没有异议。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