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架构,形成科学的决 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 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