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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002391CHANGQING(002391)2025-04-17 11:20

一、管理层的责任 长青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 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82号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青股 份")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H10078 号审计报 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