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关于骏成科技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Jin Mao Law Firm 金 茂 律 師 事 務 所 40th Floor, Bund Center, 222 East Yan An Road, Shanghai 200002, P.R.China 中国上海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0楼 200002 Tel/电话:(8621) 6249 6040 Fax/传真:(8621) 6248 2266 Website/网址:www.jinmao.com.cn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上市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接受骏成科技的委托,担任骏成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