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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03112HXG(603112)2024-11-01 09:22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员工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 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鉴于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子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77 人调整为 258 人,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