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翔股份(60311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晓娜)
603112HXG(603112)2025-04-17 11:33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晓娜) 2024年度,我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忠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监督工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 详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晓娜,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山 西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 格、独立董事资格。 目前,本人担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朔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法 律顾问等职务。自2023年12月起,我开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前述会议,出席会议前,能够详细审阅 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会议中,独立、 客观和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相 关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日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