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00266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谨慎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 展建言献策,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毅敏,1973 年 11 月出生,同济大学研究生。曾任新加坡 RODKY 律师事务 所中国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合伙人,小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