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瓦星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诺瓦星云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4号),诺瓦星云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8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