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 - 华通线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晓燕
本人孔晓燕,作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通线缆")第三届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会 6 次,本人亲自或以通讯形 式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无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