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00225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9766 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莱士") 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莱士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莱士,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续) 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