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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 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0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 称"应用指南"),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 对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 将其计入"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