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30074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和《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武汉锐科光纤激光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24 年 3 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