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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301149) -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 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