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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000011) - 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000011SZPRD(000011)2025-04-18 11:50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1180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06G20240310-00010】号 致: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 (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陈子寒律师、张思 敏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