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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威(688213) - 公司章程

| | | 第一章 总则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6楼612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84.1572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应由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本章程的决议,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本章程的 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sens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