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60056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明新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明新国)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本人明新国,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