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601798) -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 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