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 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 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指公司的经营班子,包括《公司章程》 中所指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遵循"依法合规、合理适度、适时调整、权责 一致、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授权管理机制 第五条 董事会通过公司内部制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方式 对经理层进行授权。 第六条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只能由董事会行使的职 权,不得授权经理层行使。 第七条 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