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00063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和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 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 (四)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