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现行有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 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 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