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4月)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 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 重影响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