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0009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 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 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数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