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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作,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