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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制定《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