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屹通新材;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 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监督、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资金 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对外投资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控制和 应收款控制等。 1、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 委员会、监事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 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更好地规范运作。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