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1 名,由从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 1 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 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者本工作细则所规定的 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