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比例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