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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悦智行(3011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01198JOYREPAK(301198)2025-04-20 07: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工 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 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