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 -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 门(中心)、各单位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