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