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信德新 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新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信德新材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五)信息披露 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授权有效期和投资期限一致。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