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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十三条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由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2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