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68868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包强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所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阅研、审议相 关议案;基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