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00248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凌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 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凌:生于 1982 年 2 月,法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 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 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应出席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表决方式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次数 | 次数 | 参加次数 | 数 | 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