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飞美、罗妙成、郭晓红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飞美、罗妙成、郭晓红及前述独立董事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