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600089)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就公 司现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开俊、邹宝菊、胡军、代正华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开俊、邹宝菊、胡军、代正华的任职经历以及其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0 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