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彩虹集团"或"发行人")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彩虹集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进行审慎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96.70万元,扣除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