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瑞新材(3008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职 工达 300 人以上时,应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 董事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董事忠实及勤勉义 务。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