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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法定持 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 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