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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集团(002311) - 关于海大集团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002311HAID GROUP(002311)2025-04-21 11:19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全部 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一、 | 年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2021 | - | 3 - | | --- | --- | --- | --- | | 二、 |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 | 14 - | | 三、 | 结论意见 | - | 15 -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本着审慎性及 重要性原则对 2021 年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法律意见书 声 明 一、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