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002311) - 关于海大集团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2024 年激励计划及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 3 - 6 - | | --- | --- | --- | | 一、 二、 | |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海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大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下统称"适用法律")以及《广东海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