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诚股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和验 证,为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