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人 数为单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选举且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