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7、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4)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且成 员人数应为单数。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